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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減量管制

訂定「微型規模計畫型抵換專案計畫書」、「微型規模方案型抵換專案計畫書」、「微型規模方案型抵換專案-子專案計畫書」及「微型規模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監測報告書」,自即日生效。

依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9條第3款、第11項第1項第3款及第13條第3款辦理。


因應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修正新增第7條第2項及第11條第2項溫室氣體微型規模抵換專案(以下簡稱微型專案),為簡化申請及審查機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完成微型專案計畫書及監測報告書之相關格式(含填寫說明),爰屬微型專案申請者,應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格式始得提出申請。


旨述專案計畫書及監測報告書,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資訊下載區/減量專案下載(https://ghgregistry.epa.gov.tw/Tool/tools.aspx?Typ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