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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源局呼籲載運砂石土方車輛需加強檢查及覆蓋以免被罰

環境資源局呼籲載運砂石土方車輛需加強檢查及覆蓋以免被罰

  • 公告單位:

    污染防治科
  • 發佈日期:

    2019-06-20
  • 內容訊息:

    本縣道路常發生車輛漏油或砂石掉落路面案件,根據警察局提供之監視影像資料顯示,肇事車種多為小貨車或砂石車,原因以車輛載運油桶傾倒最多,而其次為車體本身破損洩漏,或車斗與油箱未關好鎖緊

      近日在福澳村才發生一起貨車未關好車斗致砂石掉落路面之案件警察局與環資局亦立即封鎖路面並清除路面警察局調查出肇事車主後,環資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並徵收代履行費(清除路面污染費用)。

    環資局再次呼籲載運砂石土方車輛上路前加強檢查及覆蓋防塵布,油桶務必放置牢固及定期保養車輛,以免造成道路污染事件。

    另外砂石土方亦是懸浮微粒的污染來源,有鑑於此,環資局加強對載運砂石土方車輛之查核輔導工作,宣導運輸砂石土方車輛依規定使用防塵布緊密覆蓋及捆紮牢靠,邊緣下拉15公分以上,以減少塵土飛揚污染空氣或掉落污染路面危害安全之情形。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從事營建工程、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應設置適當防制措施,不得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另「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應採用密閉車斗或使用防塵布緊密覆蓋,防塵布應捆紮牢靠且邊緣應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十五公分。

    違反前述規定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規定,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鄉親若有發現污染情形,請連繫環資(電話:0836-26517~26520)立即派員前往稽查處理以維護本縣環境整潔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關心您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