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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科發佈日期:
2019-03-08內容訊息: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辦理108年第一季離島地區機車定期排氣檢驗行程,因天候因素東引航班停航,故變更東引鄉之定檢日期為108/3/14(四) 中午12:30至晚上20:30 請於東引鄉公所前辦理,敬請鄉親踴躍參加。
環境資源局局長張壽華提醒鄉親,新車滿五年即需要每年接受排氣檢驗一次,例如發照月份為2月之機車檢驗期限自1月1日至3月31止,未於期限內實施排氣定檢者處500元罰鍰,定檢不合格者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於期限屆滿或複驗不合格者處1,500元罰鍰,六個月仍未實施定檢、未複驗合格者處3,000元罰鍰;經主管機關再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移請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敬請鄉親依規定辦理機車定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