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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COVID-19居家照護、隔離者廢棄物清理注意事項及作業程序

修正COVID-19居家照護、隔離者廢棄物清理注意事項及作業程序

  • 公告單位:

    環境管理科
  • 發佈日期:

    2022-07-31
  • 內容訊息:

    為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與病毒共存、恢復正常生活型態」之政策及依據環保署111年6月13日修正各項COVID-19居家照護、隔離或檢疫者廢棄物清理注意事項及作業程序,本縣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7月15日第168次會議通過,自8月1日起居家照顧、居家隔離者於隔離期間所產生之廢棄物,建議無急迫倒垃圾需求者,請先將垃圾暫置在家中,待照護、隔離期滿,再將廢棄物消毒後,依一般廢棄物方式執行清除處理作業,以減輕本縣清潔人員的身心壓力與工作負擔。
    環資局表示,本縣目前居家照顧、居家隔離者於隔離期間所產生之廢棄物,均由環資局及各鄉公所與居家照顧、居家隔離者約定後,排定時間前往執行清運作業,再交由各島後端場執行焚燒銷毀作業。執行已經超過快2年時間,已經造成各鄉公所清潔隊員極大的工作壓力與身心負擔,並且也排擠原本要執行的重要的環境衛生清潔工作。
    環資局強調,如民眾居家照護期間有迫切倒垃圾的需求,請將垃圾盛裝並包裹嚴實後,電洽各鄉公所電話,鄉公所將派員到府收運。也已將常見的防疫垃圾收運疑問整理成「問答全攻略」懶人包,解答鄉親居家隔離及居家照護期間,關於垃圾收運的相關疑惑,也歡迎大家分享防疫垃圾收運的正確資訊。
    環資局提醒,防疫垃圾收運服務僅限日常生活所產生的垃圾,請勿將棉被、枕頭、電器、家具、大量舊衣及紙箱等大批垃圾趁機排出,故建議務必好好休息,不要大掃除;餐食類垃圾無需分類,可一起交付,但如有回收物,請將其洗淨後分類暫存家中,待解除居家隔離或照護期間後,依原本的資源回收管道排出。
    另排出之垃圾應盡量減積、減量,並裝至七分滿即將垃圾袋口紮緊,不可有開口。如袋內有尖銳物品,請先以報紙包封後裝入垃圾袋,以防垃圾袋遭刺破;如袋內液體有滲漏或惡臭情形,請先用其他塑膠袋密封紮緊,再置入垃圾袋中,且綁好的垃圾袋應避免擠壓造成破損。
    環資局也親切提醒,民眾於居家照護、居家隔離期間,請務必遵守防疫規定,勿逕自外出倒垃圾,違反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10萬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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