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辦理南竿地區2部報廢資收車變賣作業公告
本局辦理南竿地區2部報廢資收車變賣作業公告
公告單位:
環境管理科發佈日期:
2021-11-09內容訊息:
主旨:本局辦理南竿地區2部報廢資收車變賣作業公告
依據:
一、依國有公用財產手冊第66點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二、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6月17日(88)工程企字第8807994號解釋函,機關變賣財物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公告事項:
一、變賣方式:以議價讓售為之。
二、標售標的:2部報廢資收車。
三、底價金額:新臺幣4萬元整。
四、公告日期:自公告日至110年11月16日(二)止。
五、截止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16日(二)下午5時30分止,有意願參與標售之自然人或廠商詳填(比)價單並加蓋印章,註明連絡電話。資料須完整密封,以郵寄(地址:209002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或專人送達本局。
六、議(比)價時間及地點:110年11月17日上午10時假本局會議室2樓辦理,本案以最高價者得標,價格相同時,現場再行比價程序決定。
七、本次標的物係廢品,以現況交付,買受者無物品瑕疵請求權,應於得標當日起3日內辦理全額繳款,繳款次日起7日內完成清運。清運人力、搬運機具所需費用由買受人自行負擔,不得異議。
八、現場察看時間:自公告起至110年11月16日上午12時止,其餘時間恕不配合辦理。若有需要勘查標的物現況,請洽詢本局環境管理科0836-26520#160。本案變賣以現場實物為準,倘不看實物者,決標後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