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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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新增陶斯松、甲基陶斯松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成分,並自113年4月1日起禁止輸出、販賣或使用,以保障國人健康及維護環境安全,相關規定請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8條辦理,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六萬以上罰鍰,連江縣環境資源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