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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公告劃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 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自中華民國 113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協助公告劃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 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自中華民國 113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 公告單位:

    污染防治科
  • 發佈日期:

    2024-04-30
  • 內容訊息:

    主旨:有關本府公告劃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環境部112年12月12日環部空字第1120107276號函辦理。
    二、旨揭管制措施內容如下:
    (一)管制區域: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營運範圍及出入口(不包含外圍道路)(如附圖)。
    (二)管制措施:凡出廠滿5年以上之燃油機車,全時段禁止進入管制區。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取得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
    2、如遇自然或人為重大災害、緊急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或經政府公告之緊急管制及疏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