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環境管理科發佈日期:
2025-08-25內容訊息:
主旨:公告查報南竿鄉廢棄車輛1輛。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
二、以上車輛如有車主,請於114年9月22日至本局辦理領回手續,逾期視同廢棄物回收處理。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51a585534c3f8522fd2623df428ec93d.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29a3f19009e125787670983cbcdc77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