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環境管理科發佈日期:
2018-01-12內容訊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限塑政策自107年1月1日起,新增7大類商家,禁止免費提供塑膠袋,鼓勵消費者自備購物袋,減少塑膠袋用過即丟。
現有管制對象: |
107年起新增管制對象: |
1.公部門 |
1.藥粧店/美粧店/藥局 |
2.私立學校 |
2.醫療器材行 |
3.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 |
3.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 |
4.量販店 |
4.書籍及文具零售業 |
5.超級市場 |
5.洗衣店 |
6.連鎖便利商店 |
6.飲料店 |
7.連鎖速食店 |
7.西點麵包店 |
基於食品安全,以下五種塑膠袋不在限制使用範圍:
1.包裝成商品形式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
2.盛裝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商品或食品者。(包含麵包、西點)
3.工廠用於包裝其產品者。
4.盛裝醫療院所之藥品者。
5.直接盛裝藥品之藥袋。(印有用藥注意事項)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感謝鄉親們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