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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9內容訊息:
對於地小人稠的台灣而言,土地是相當重要的資產,整體人民生活品質與國家經濟發展均仰賴可利用的土地,而土壤與地下水的污染直接衝擊到土地利用價值,因此對於土壤與地下水的污染管理思維應結合土地價值再生的概念,方能建立完整的土地利用循環。許多先進國家已針對污染土地 (褐地) 再利用設計完善的制度並鼓勵民間參與,以使國家之土地資源得以永續利用,同時得以減少綠地開發,進一步達到永續環境的目標。
本文針對國內現況說明推動污染土地再利用政策的必要性與潛在效益,並透過對於國外政策與經驗的剖析,為國內推動相關政策之可行性提供可借鏡之資訊。同時,也針對未來國內推動污染土地再利用政策提出建議方向,期能提供未來相關政策發展的策略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