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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到職訓練 (週末班) 10806期連江縣(馬祖)專班 開課資訊

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到職訓練 (週末班) 10806期連江縣(馬祖)專班 開課資訊

  • 公告單位:

    污染防治科
  • 發佈日期:

    2019-06-27
  • 內容訊息:


    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訓練(週末班) 10828期
    連江縣(馬祖)專班 開課資訊
    一、 訓練說明:本縣為建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制度,協助事業培育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提高廢(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管理專業,使廢(污)水獲得妥善處理與管理,進而維護生態及環境。中央大學為增進離島人員廢(污)水專業技能及知識,協助開設專班課程,轉導考取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環保證照訓練。
    二、 訓練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及「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三、 參訓資格:詳如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訓練簡章。
    四、 課程資訊:
    1. 訓練期程:108.08.02~108.09.08
    2. 測驗日期(暫定):108.09.21(六)及108.09.22(日)
    3. 上課/考場位置:文化處一樓研習教室(經國紀念館旁)
    4. 上課/考場地點: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
    5. 課程表:如附件。
     觀摩/實驗日期:108.09.06(五)~108.09.08(日)
     觀摩/實驗地點:中央大學/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 觀摩/實驗行程如附件。
    五、 注意事項:
    1. 報名完成並審核後才會寄發繳費通知單。
    2. 專班課程參加人數未滿最低人數,恕不開班並全額退費。
    3. 報名繳費後,繳費後因故不上課者,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參訓費用之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參訓費用之半數。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申請退費時攜帶繳費收據正本,依中央大學規定辦理。
    4. 參見參訓需知。

    主辦單位:連江縣政府
    承辦單位: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訓練單位:國立中央大學
    協辦單位:連江縣自來水廠、進方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呂佳蓉
    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永續環境科技研究中心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電話: 03-4227151 #34667
    傳真: 03-4273594